Monday, June 28, 2010

一等良民

有个新加坡朋友嘴痒,知道老乡会到访伦敦,就请老乡带些肉干到英国来。怎么知道,老乡没有提前准备,临时临急地到了章宜机场才去选购。

到了机场商店,店员问:飞到哪儿去?老乡回答:英国。店员就惊叫:哎呀!英国不允许旅客进口肉制品,带肉干可是违法!

老乡听店员这么一说,就乖乖地放弃了。

我一听就好笑,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循规蹈矩之人。这几年,我每次从马来西亚回英国,都会从事“私人进口事业”,运输不少让我在英国日子过得更有“味道”的东西。这种小事严格上来讲是违规,但既不害人,又不害物,所以无伤大雅,自认做了也不为过。

我跟朋友分享了经验,他就感叹说:新加坡人从小就被政府训练成奉公守法的一等良民,害我没口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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